法律咨询解答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法律咨询解答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
法律咨询解答 (一)无过错一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获得家暴离婚赔偿的,必须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