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小三可以起诉男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小三可以起诉男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三人身权益遭受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小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
首先,在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主要理由是,侵害这些人格权和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大都是一般侵权行为。为维护中国民事立法归责原则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对这类致害行为追究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能适用其他责任原则。
其次,在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案件中,即人身伤害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都有其适用的余地。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侵权行为中,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不仅有一般侵权行为,还有特殊侵权行为,甚至还包括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情况。所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再次,在侵害负载着较为重大的情感价值之财产权或违约行为致非违约方精神损害的情况中,本文认为应遵循已颁布之统一合同法和即将出台之物权法中规定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侵害人责任的成立与否,以确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定要确定当事人的身体或精神是被行为人伤害的,在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时就需要由受害方提出来,这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受害方都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
一、湖南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
这需要由双方来进行确定;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2、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二、离婚案诉讼费是多少钱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代理的,但需要支付一笔律师费用,这笔费用的收取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收取的方式不同所存在的费用就会完全不一样的,只有协商好之后律师才会接受委托,从而利用专业的知识为自己的当事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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