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
分公司撤销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分公司怎么办
理注销流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
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撤销分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相关内容:竞业限制违背怎么赔偿
一、竞业限制违背怎么赔偿
劳动者如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支付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业限制的年限为多少年最长2年。
根据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怎么 计算的协商解除
法律咨询解答 由用人单位缴纳。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
法律咨询解答 不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