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债务人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履行了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了所担保的债权,质权消灭,质权人对其占有的质物负有返还给出质人的义务。质权人依质权合同有权占有质物,但在质权消灭时,质权人就丧失了继续占有质物的依据,应当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出质人因清偿债务,将质物上存在的所有权负担消灭,出质人可以依法请求质权人返还质物;质权人拒不返还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应当向出质人返还质物,因为出质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当出质人不是债务人而是第三人时,债务人虽然清偿了债务,但是由于用于担保的质物的所有权是第三人的,所以应当返还给第三人而非债务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
法律咨询解答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种类之一,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
法律咨询解答 《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同时具备了以下4个条件,就能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