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1)临时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2)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3)中期贷款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相关法律规定
《城镇集体交通运输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从2006年5月起,除拥有北京《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外,持有北京户口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想要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
法律咨询解答 银行贷款保保人的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
法律咨询解答 无抵押贷款是指不需要任何抵押物,不需要费心寻找担保人,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即可获得贷款的行为。一般适用于个人或者一些个体工商户,这些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