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相关法律规定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
法律咨询解答 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产假工资而
法律咨询解答 男职工休带薪产假规定:陪产假,全国各地的法律规定并不统一,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