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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