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需要。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跟踪讨债报警如何处理,债权人追讨债权的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跟踪讨债报警如何处理 债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向债权人清偿,连带责任的保证特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连带责任是否可以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