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债务违约股东可以起诉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中债务违约股东可以起诉吗
债务产生纠纷后,如果股东是与债务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
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以股东是债务纠纷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主债务未判决前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
一、主债务未判决前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的。符合行使代位权条件的,不影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
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2、目的不同。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
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
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
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
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益人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将有害于债权,即受害人也要有恶意。
4、诉讼时效不同。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入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纠纷案件未作出判决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可能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可以行使代位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债权人更名原借款合同有效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债权人更名原借款合同有效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废业债务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中废业债务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公司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欠债死亡债务怎么办,怎样起诉债务人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欠债死亡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