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分多次履行债务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分多次履行债务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不按分期还款协议的约定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申请书、法院判决书等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就要加盖公章。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那么就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这里需要注意地是,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就还要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需要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具体有如下要求:
(1)如果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就都要提供;
(2)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就要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3)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就要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就需要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债权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时,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破产中申报债权多长时间,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
一、破产中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而债权申报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
1.债权申报书。
(1)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
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
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
(2)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1)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
(2)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
(3)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要确定债权申报的期限,并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以债权人收到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且要准备好申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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