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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抚养费协商不了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计算抚养费要认定什么
(一)对方的收入水平
(1)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法院一般会按照收入的20%到30%计算抚养费。固定收入的范围包括税前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等,其他固定性收入如收取的房租等。由于炒股这种类型的收入极其不稳定,所以一般不纳入到考虑范围。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种收入本身有不合法之处,而且在实践中难以证明是对方的收入,一般也不属于固定收入。
(2)如果对方没有固定收入,则依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项浮动的标准,来确定具体的数额。即在索要子女抚养费时,除了要收集对方收入状况的证据,还要提供能够证明这三项标准的证据,其中子女的实际需要最为重要。
(二)子女的实际需要
子女的实际需要一般包括孩子的教育、医疗、衣食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存好为孩子上学、看病、报辅导班、买衣服等方面的支出凭证或者记录。
《民法典》司法解释将子女的实际需要排在了抚养费数额确定标准的第一位,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在物质生活环境上差太多。同时,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的费用,抚养孩子的一方只是代为管理这部分费用,所以不能以抚养孩子一方自己的生活标准判断抚养费数额,而应该以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这个数额。
如果孩子有特殊的、高昂的医疗费用,那么法院除了一般的抚养费,还会额外要求双方各自承担医疗费用的一半,尽可能保障孩子的生活。
(三)双方的承担能力
法院作出判决后,经常发生当事人耍赖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如果真的因为承担能力低,经济状况较差倒也罢了,但就怕明明有承担能力却不履行抚养责任。法院希望判决的抚养费能够一分不少实际履行,达到维护孩子利益的目的,因而会考虑双方的承担能力。
(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中国疆域辽阔,各个省市之间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北上广深与相对偏远的山区,生活所需的成本肯定不同。即便在北京,东城区、西城区与平谷区、密云区的生活成本也存在差异,所以孩子成长所需要的费用自然也不同。根据我们的审判实践,相对偏远一些的地区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多不等。但是生活水平只是判断抚养费的标准之一,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及对方的工资收入水平。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需求等因素而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条件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原则上是分期支付,实务中大多是按月支付或按年支付,也有按季度支付的。但了,除了原则上的支付时间外,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这样的话,法律上并没有排除一次性支付,只是限定了“有条件的“才可以,具体的是什么条件?法律并没有规定,所以这个条件就只能根据司法实务来总结了,对此查阅了相关的判例,根据实务总结,如果有以下这几种情况之一的,请求一次支付子女抚养费,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一、涉及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较大,涉及大额财产分割,实务中对于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按月标准计算至18周岁,然后支付一方以分割到的财产直接抵扣应支付至18周岁的抚养费。
二、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
这种情况在实务中还真不少,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费要求一次性支付,大多也都是这种顾虑。一方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现在的抚养费如果不一次性收到,等将来财产败光,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了。
三、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
在实务中主要是父母双方原来是约定按月或按年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支付一方后来涉及刑事案件,并且逃跑或判刑,按原来的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条件已不存在,因此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为一次性支付,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成功的概率是很高。
四、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有可能移居国外。
这种情况主要是考虑以后可能存在执行难问题,对方一旦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可能难以执行或执行成本特别高。
五、双方协商一致,支付一方愿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
严格来说这一项不算是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自愿支付的,一般法律不会干涉,这种情况下都是准许的。实务中大多了约定后支付一方反悔了,这种情况下双方约定有效,法院一般支持一次性支付。
如果具备这些条件之一的话,父母一方可以积极请求,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较大。当然了,上述这几项是实务中比较常见的条件,并不能仅限于这些,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条件,只要是认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有正当理由的,都可以向法院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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