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对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所作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分配的结果。
许多当事人在制定婚内财产协议时感到无从下手,今天一次给大家讲清楚。
婚内财产协议应该包含以下几点:
1、双方基础信息;
2、财产部分,常见的财产形式例如有房、车、存款、股票、公司股权、现金及贵重物品、债权债务、个人财产处分权和收益归属和补偿款等;
3、约定将来取得的财产,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4、“婚内财产协议”仅仅是对夫妻婚内财产归属所做的约定,应与“离婚财产协议”做区分。(敲黑板,划重点!)
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1、签订时间越早越好。
能婚前签就婚前签,切莫等到将要离婚时才考虑财产分割的问题,否则到时定是一场惨烈的争产大战。
2、不以离婚作为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保证协议公平。
很多当事人离婚时,对法官说,我有对方写的保证书!上面写着“如离婚财产归谁所有”、“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之类的表述。
他们自信到这个协议会自己有利,其实恰恰相反,这张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对“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作出的约定,如果离婚未成,则该协议不生效。
若先后签署多份夫妻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各协议间的一致和衔接。
3、对特殊财产要做特殊安排
对于股权、合伙份额、股票、期权类财产,除了要约定其归属外,还需对其分红、增值、行权等进行明确约定。
4、警惕财产混同,留意区分财产分割与赠与
很多夫妻,尤其一方开有公司,会将公司资产也签订在协议内,这就有一个知识点:在协议签署前,明确财产范围。
若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财产权属全部归于一方,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而非财产分割;而若财产分割被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则很可能出现赠与方撤销赠与、要求返还的情形。
我经常遇到很多朋友,拿着自己从网上摘抄的婚内财产协议模板来咨询:
“易轶律师,你帮我看看,我这个财产协议有效不?”、“易轶律师,为啥我这个婚内财产协议法官说无效?”
结果拿来一看,协议里不是写着“净身出户”,就是“不对等”的财产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才怪呢!
所以,我不建议随意起草婚内财产协议书,否则可能“省了小钱而吃了大亏”,尽量还是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最好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代拟,以在最大限度内保障自身的利益。
好的服务,始于用心的解答。如果你有协议相关的问题或其他婚姻家事相关的困扰,欢迎咨询家理律师的婚姻家庭律师,我在家理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