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均同意,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法院分割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人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接下来怎么办
第一是不要撤诉。很多人在知道可能被驳回后,会进行撤诉处理。在此郑重提醒,不要撤诉!要让法院进行判决,只有经过了判决,才算真正的提起了诉讼,否则将可能永远面对被驳回的风险。换言之,提起离婚诉讼,一定程度上只有经过了败诉才能取得胜诉。
第二是不要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维持一审的判决,其中还涉及到上诉费、二审审理期限等等,所以上诉费时费力而且是无用功。在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第三要充分准备。拿到判决后要仔细分析败诉的理由,就存在的额问题进行研究,夯实证据。要留意对方财产变动的情况,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以免对方转移财产。
第四要分居。一审判决作出后,最好保持和对方分居的状态。因为根据民法典,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当然,如果有其他家暴、吸毒等违法情形,可在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离婚需要考虑成本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成本是比较低的。如果夫妻双方矛盾比较大,不能对以上问题协商一致的,夫妻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件,这些成本问题需要考虑清楚。
父母离婚子女能出庭作证吗
一、父母离婚子女能出庭作证吗
可以做证人出庭作证的,同时要结合其年龄补充其他证据。但是子女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到场即可,而子女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无论子女是否成年,均不影响其作为证人的资格,子女作证要客观公正,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需要与其年龄,智力相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打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出面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能表达意思的,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
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离婚官司不可以全权委托办理。
离婚案,去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般都要出庭的,除非因为身体情况等原因不能出庭的。应该经过法庭审批同意。
对于离婚诉讼来说,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或是财产分割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从去法院立案到判决生效。时间一般在3-4个月左右。也就是诉前调解 一审简易程序的时间。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时间就会比较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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