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刑事拘留的人欠钱能起诉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被刑事拘留的人欠钱能起诉吗?
被刑事拘留的人欠钱能起诉,被拘留或者监禁都不影响诉讼。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二、被拘留者被释放后还能起诉吗
要看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以及拘留的原因。如果是行政拘留,那么可以起诉,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自诉,但是如果是刑事拘留,即强制措施,那么,刑事起诉就只能是另外其他的事件,因为该事件已经立案了。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人可能对于民事方面的诉讼流程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担心对方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就不能够再次的提出民事诉讼,实际上这样的一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刑事拘留并不会影响到民事诉讼流程,完全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相关内容:《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执行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执行有哪些
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五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零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四十条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优律师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执行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2023刑事拘留能不能见人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拘留能不能见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见人。但其家属是不可以进行
关于刑事拘留后不通知家属情形有几种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拘留后不通知家属情形有几种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
关于存疑不起诉能开无犯罪证明吗,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存疑不起诉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