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贷合同无效是否还有责任还款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贷合同无效是否还有责任还款
1、借款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没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出借人出借了款项的,借款人需要返还款项。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
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
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借款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没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出借人出借了款项的,借款人需要返还款项。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优律师网进行咨询,优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
一、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
1、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对还款日期由约定的,按照他们的约定处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街坊主张还款,借方应当即使返还,暂时因为其他原因,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期进行返还。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由哪些方面组成
(一)债权人的基本信息;
(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三)借款金额,币种;
(四)利息约定;
(五)还款时间;
(六)违约以及纠纷处理方式;
(七)借款日期。
这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的姓名。
只要具备了这几个人信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借条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借款方可以将借条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向法院主张债权。
欠条虽然是欠款的法律上的凭证,但是法律并没有对欠条的具体格式做出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只要欠条上具备基本要素即债权人姓名、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等主要内容,借条就是有效的。
借条中是否具备还款时间并不是借条必须具备的内容,即使当时双方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借条仍然是生效的,也就是说,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是否有影响建议在民事借贷要求对方写借条的时候,应该要认真看看借条的正确写法。
对于借条没写日期对借条的效力当事人不是特别清楚的时候,又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应该要咨询律图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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