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继承权,通俗的讲就是人离世后,谁有权力继承他的财产。在这个问题上,经常会出现一些分歧。涉及到财产利益的问题总是容易发生纠纷,继承权更不例外。有些家庭因为谁有继承权这件事情闹得不可开胶,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再和睦。所以,搞懂谁有继承权是十分重要的,法律对遗产继承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实践中,遗产的分配需要结合每个家庭具体的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考虑,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难以协商解决的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