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这种错误观念曾经在我国流传很久,直至今天依然有老一辈人存有这种观念。例如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有的人认为父母去世后遗产应该给儿子,不给女儿,或者儿子应该比女儿多分遗产,而还有人认为儿子和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应该平等,那么究竟是怎样的呢?
在继承父母遗产的时候,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继承的份额都应该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需要考虑这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民法典》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就是儿子和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应该遵从的规定,当然,继承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如果能够商量出彼此都满意的分割遗产方案,就可以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如果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