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怎么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应当亲自出庭参加诉讼。离婚案件原告或者上诉人本人如果因生理疾病、年迈体弱、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能仅因为原告或者上诉人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即按撤诉或者按撤回上诉处理。但原告或者上诉人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离婚案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决离婚。
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怎么处理
建议离婚案件的原告最好是能够出席庭审,实在不能出席也就应该要问问律师怎么处理
。
面对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的情况被告是否也能不出庭,可以找优律师网专业律师来问问。
女方出轨男方有证据会坐牢吗
一、女方出轨男方有证据会坐牢吗
1、女方出轨只要不构成重婚的,不属于犯罪的行为,不会坐牢的,男方有证据的,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出轨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照片: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
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五)电子邮件:
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六)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
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比如:
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女方出轨只要不构成重婚的,不属于犯罪的行为,不会坐牢的,男方有证据的,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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