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离婚当事人一方企图通过下落不明逃避婚姻家庭义务的行为导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另一方当事人不得不到法院诉讼离婚。那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时,一方下落不明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在线咨询。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财产时,不同法院会有不同的做法。而与本案法院一样,只判决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做认定和处理也比较常见。而在审理类似的离婚案件时,由于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到庭一方就有可能避重就轻,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隐瞒部分财产,夸大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不会依据原告单方面的陈述就认定事实。想要法院处理财产问题,就需要当事人提出足够的证据。
那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双方的婚前财产情况和共同财产呢?
首先可以由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与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或者村(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签字,以充分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真实情况。其次在查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基础上,再对财产和债务作具体处理。对确认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共同债务进行分担后,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抚养费和债务的,在进行冲抵后,剩余财产可明确由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父母等亲属或到庭方当事人代管。
易轶律师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是靠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和陈述,但是在一方下落不明时财产分割问题变成一个难点。因为,婚姻家庭律师认为,作为当事人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积极地收集和提供证据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上述内容为离婚财产的相关问题介绍,如果您有疑问或者是需要帮助的情况下,可以咨询我们相关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