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追讨欠款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追讨欠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二、如何提起债务纠纷诉讼?
(一)享有债权的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债务内容、债务履行情况等方面证据。主要有:
(1)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收据及合同等证据材料;
(2)原告已将标的物交给被告的证据材料。
(3)被告虽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的证据材料。
如果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订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但是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情况下,双方当时之间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是无法协商的,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申请仲裁。
借钱不还有借条可以吗?
一、借钱不还有借条可以吗?
欠钱不还只有借条是有用的。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没有借条,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等方面的证据了。但是有些证据的收集并不简单,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纠纷,这样能够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1、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订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最好是书写一份书面的借条,在借条中载明借款的期限,日期以及借款的数额和利息计算方式等等,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以借条为依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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