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拆迁补偿安置费能作为遗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拆迁补偿安置费能作为遗产吗?
房屋拆迁安置费能算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法律规定或根据财产性质不得进行继承的财产除外。且房屋拆迁安置费属于前述的可继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公房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对于遗产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确定一下是否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其次就是是否是合法所拥有的,如果生前所获得的房屋安置补偿等相关的款项也是属于遗产的范畴,所以也是需要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确定继承的。
一般继承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一、一般继承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适用《民法典》的诉讼时效;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二、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是会按《民法典》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只要因继承的原因而造成纠纷的,那么就需要及时的处理,在起诉之前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只有证据齐全,自己才会有任何胜诉的机率,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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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继女与继父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女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的遗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