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父母出资离婚房产怎么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父母出资离婚房产怎么分?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标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哪些房产可以被认定成夫妻共有房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可见,父母出资离婚房产的分割模式不可能完全一样,而且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也不一定是夫妻共有房产,比如结婚以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但是在买房时明确表示房产赠送给男方个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离婚时女方并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房屋孳息是不是共同财产
一、房屋孳息是不是共同财产
房屋孳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其所产生的孳息,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其在婚后所产生的孳息,仍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分为投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3种。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收益的分类有哪些
1、投资收益,是指将货币或者实物向企业投资以获取利润等收益。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将货币或者实物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者对企业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间接投资是指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信托、银行理财等获得红利、利息以及价差等收益。
2、孳息,是指因原物而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按照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如果树的果实、牲畜的幼崽等;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收益,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3、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管理等无关。如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屋,在婚后由于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另,在增值收益部分,除了自然增值外,还有主动增值。主动增值的发生与通货膨胀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相关。如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后对房屋进行装修等而产生的增值部分。
综上可知,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如果另一方投入了劳务、资金等对房屋加以维护和管理,则房屋租金不宜认定为一方所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对该租金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当事人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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