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上班的一方离婚是否可以多分财产

2023-02-10来源:网络10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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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上班的一方离婚是否可以多分财产

不上班离婚的财产不一定能多分到。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后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补偿。而如果是一方有过错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女方能要求补偿吗

离婚时,男女和女方都可以向对方付离婚补偿,但是获得补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比另一方承担的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更多,对家庭的建设贡献更大。

家庭本来应当是由夫妻一起经营、建设,夫妻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一方面是替代对方完成了对方应当完成的照顾家庭的义务,另一方面也牺牲了自己在工作上发展的空间。

不论为家庭奉献较多的是男方还是女方,法律上都承认家庭劳动的价值,因此,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请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按照《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经济补偿的请求应当在离婚时提出。

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享有经济补偿请求权。经济补偿的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时,应当考虑请求权人负担义务的大小、请求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另一方从中受益的情况来综合确定。

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由对方当事人从个人财产中给付;财产共有的,由对方当事人从分割后的个人财产中给付。

日常生活中提到的“离婚补偿”,严格来说并非都属于《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要注意区别。

生活中人们提到的“离婚补偿”,多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因疾病、生活困顿而向对方请求经济帮助。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离婚时,原配偶的一方经济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经济帮助并不是夫妻关系的延伸,而是基于原夫妻关系而产生的道德义务。因此,在一方申请经济帮助时,应当考虑到另一方的经济能力,不能够强制另一方提供经济帮助。

二是作为同意离婚的条件。很多案例中,一方以对方给付一定的财产为条件才同意离婚。另一方是否同意给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以上两种“经济补偿”与《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不同,应当予以注意。

在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离婚时请求经济补偿不是女方的特权,不论男方还是女方,如果在家庭中尽到较多义务,如照顾老人、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都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房产孳息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产孳息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孳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其所产生的孳息,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其在婚后所产生的孳息,仍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分为投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3种。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收益的分类有哪些

1、投资收益,是指将货币或者实物向企业投资以获取利润等收益。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将货币或者实物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者对企业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间接投资是指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信托、银行理财等获得红利、利息以及价差等收益。

2、孳息,是指因原物而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按照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如果树的果实、牲畜的幼崽等;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收益,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3、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管理等无关。如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屋,在婚后由于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另,在增值收益部分,除了自然增值外,还有主动增值。主动增值的发生与通货膨胀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相关。如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屋,因另一方在婚后对房屋进行装修等而产生的增值部分。

综上可知,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如果另一方投入了劳务、资金等对房屋加以维护和管理,则房屋租金不宜认定为一方所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对该租金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当事人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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