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轻夫妻来说,离婚后的房产、财产处理可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感情已经破灭的两个人可能在纠纷中谁也不让谁,因此在离婚时应该多了解相关知识,以免事到临头时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下面就来看看,离婚房产纠纷一般都是怎样处理的。
常见的离婚财产纠纷情况
1、离婚时并未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离婚进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
2、双方离婚后,对离婚协议达成的财产分割情况产生分歧和纠纷;
3、离婚一年内对原有财产分割情况产生不满或反悔从而引发纠纷;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存在未被分割的财产,从而引发纠纷。
以上这些有的是未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有的是达成协议后产生纠纷。对于未进行协议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可在第三方的公证下进行协议并执行,如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诉至法院进行调解或由法院判决来解决纠纷。
对于已经有过协议后又出现的纠纷,或是离婚后出现的财产纠纷,出现得比较多的情况有反悔、漏分及非真实意志的协议几种。对于漏分的财产,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一般是当事人在离婚两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按照《民法典》来进行比较公正的判决分配。
如果是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离婚就可能比较复杂,这其中还可能存在一些欺骗、胁迫等情况,此时的纠纷处理起来也会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一些即定的流程和各种取证,处理的时间也会比较漫长。
对于因个人原因或一方过错所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都会被放在首位,而上海离婚房产纠纷通常都是离婚财产纠纷的焦点。因此,当事人双方应保持平和的心态,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协商分割,无法协议的时候再请法院进行中立、客观的判定才是对双方都有利的理智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