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违建新处罚标准

2023-02-21来源:网络132 人看过
一、2022年农村违建新处罚标准: 1、对违反农村整体规划,私自将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造窑、建房的。或未经批准及使用虚假信息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都属于违建建筑。 对于这些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有权对违规建房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土地上建的房屋,恢复土地原貌; (3)可以并处罚款。 2、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在村庄规划内,若没有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许可证或没按照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则属于违建房屋。这类违法建筑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并进行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拆除。 3、城镇居民未获得批准,非法建房的,属于违建房屋。这类违法建筑,可以由当地土地管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土地上建的房屋。 二、这些农村违建房屋不再拆除: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该建筑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当被拆除; 3、如果该建筑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包括农村在承包地、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以及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 4 、一般违建。此种情形的“违建”是指违反程度并不严重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尚可采取处以罚款、改正或者补办证件等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5 、有土地证,但是其他证件通盘或者片面异国的,不予拆除。 6 、已经补办了建设准许证的,算相符法修建,不予拆除。

相关法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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