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未遂的认定: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
3、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为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这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是否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
挪用公款罪符合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挪用公款罪缓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