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犯罪派出所能查到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未成年犯罪派出所能查到吗?
未成年犯罪派出所能查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很多人都关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是否能查到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犯罪的未成年人今后能否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是否能够更好的避免歧视的发生。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里提到犯罪记录被封存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是无法查询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以查询,二是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这里“有关单位”指的是入伍或其他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但是即便能够查询,也需要对查询结果进行保密。
二、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另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5、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比照成年犯),同时,丙是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要满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如果是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他的刑罚档案将会被封存,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了就一定要坐牢,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我国的未成年中,一般只有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同时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未成年犯罪派出所能查到吗,是需要根据查询的机关以及查询的事由来做出不同的判断,如果办案机关基于办案的需要,那么是可以查询到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相关内容:被判管制有案底吗,适用管制是否有案底
管制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当然相对而言,管制的强度就要低很多。这就让人以为被判管制是不会留下案底的。那到底被判管制有案底吗?如果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具体了解。
一、被判管制会有案底吗
管制实际上就是对刑事犯罪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犯罪记入公民的犯罪记录档案,也就是所谓的有了案底。刑事犯罪档案就是案底。
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而案底就是指犯罪记录制度,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二、管制的后果有哪些?
管制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上述规定,是在被判处管制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该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更加严苛的判罚。另外,法院可以在判处管制的同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比如,因经常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考虑禁止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管制的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如果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那么其职务自然撤销,若原单位接收,可以安排其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若不接收,则办理开除手续。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犯罪分子被判管制也是要被留下案底的,毕竟这是一种刑事处罚,而要是被留下案底的话,那么这样的犯罪记录是终身不会被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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