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生的孩子有继承权么

2023-02-28来源:网络150 人看过
妻子出轨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视情况而定: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只要非婚生子女(出轨生的孩子)没有因法定原因丧失继承权,那么就有权继承生母即妻子的遗产,包括妻子的个人财产以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2、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分为两种情况: (1)存在有效的遗嘱指定非婚生子女为继承人的,,只要非婚生子女没有因法定原因丧失继承权,那么就有继承权。 (2)存在有效的遗嘱排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的,则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 3、妻子出轨生的孩子,对于丈夫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包括丈夫的个人财产以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1)所谓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互为配偶; (2)所谓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所谓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谓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内的继承人继承顺序不分先后。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如下: 1、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被判处死刑的人有继承权吗

    法律咨询解答 被判处死刑的人有继承权。被判处死刑的人员,可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但民事权利的继承权是不能被剥夺的,继承权的存在以公民的生存为依据,没有实施法律规定的丧失

  • 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继承人没有以下情形的,不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

  • 民法典确定抚养权尊重孩子意愿的年龄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自己的意愿。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 被判处死刑的人有继承权吗

      法律咨询解答 被判处死刑的人有继承权。被判处死刑的人员,可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但民事权利的继承权是不能被剥夺的,继承权的存在以公民的生存为依据,没有实施法律规定的丧失

      2023-02-27 阅读:115
    • 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继承人没有以下情形的,不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

      2023-02-27 阅读:101
    • 民法典确定抚养权尊重孩子意愿的年龄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自己的意愿。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2023-02-27 阅读:96
    • 十岁男孩父母离婚后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吗,父母离婚怎么跟9岁孩子说

      十岁男孩父母离婚后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抚养权时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法院会在判决抚养权时尊重孩子的意愿,但也并不是说孩子选

      2023-02-27 阅读:95
    • 妻子探监时可与服刑丈夫同居吗?

      要看哪个省的监狱。曾经,湖南省的监狱是可以的,特意为会见的夫妻安排同房的机会,但是后来出了大事,惊动全国,就取消了这一制度。

      2023-02-27 阅读:308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