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交易方式如下:
1、意向委托:申报之后不能直接成交,只向市场发布交易信息。
2、定价委托:投资者设定一个股票价格和数量直接委托出去,交易系统就立即将报单显示在交易软件上,会挂在盘面上。如果想要成交,交易对手需要进行成交确认委托操作。
3、成交确认委托:当交易者发现有合适的价格报单出现在盘面上,交易者可通过点击“成交确认申报”的方式,先查到对方的8位数“约定序号”,填上对应的价格、数量和约定序号,再下单方可成交。
4、互报成交确认:由交易双方私下约定好价格后,再在交易系统中完成操作。
二、新三板开户流程如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
三、新三板的开户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总而言之,新三板交易一般可以通过集合竞价、做市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记名股票的交易方式是什么
律师说法 不记名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交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无记名股票转让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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