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担保连累成失信人如何解除,担保人上了失信名单有什么影响吗

2023-03-03来源:网络117 人看过

具有相应财产能力的,应当积极履行义务,义务履行完毕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删除当事人失信信息;符合其他相关法定情形的,如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协议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可执行财产不足的等,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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