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以上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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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财产分割诉讼费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一般是每件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而对于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