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后一般在六个月内宣判。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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