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在对方存在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过错情形的情况下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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