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2023-03-19来源:网络105 人看过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

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如何行使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在了解了哪些情形应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后,可能大家也会有其他的疑问,比如,中止的探望权还有可能恢复吗?其实,在中止的情形消失之后,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还是可以得到恢复的。若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直接点击页面上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离婚子女抚养案件怎样判?

监护人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

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扣押身份证,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得扣押他人身份证。监护人可以保管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代替其履行一些民事活动。如果是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丢失,需要监护人带上自己身份证和被监护人一起去补办。

一、离婚子女抚养案件怎样判?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

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可以放弃小孩的抚养权吗

在我国孩子的父母不可以放弃这类子女的抚养权。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未成年应由监护人进行监护,确保这类未成年的成长。如父母不履行相关的抚养义务时,子女可以要求相关父母对自身的抚养权的行使。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三、离婚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综上所述,夫妻办理离婚,在抚养权上面发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受理抚养权案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考虑离婚双方家庭环境、经济收入、抚养条件等因素,如果孩子比较大,还应当适当考虑孩子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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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这是由女方的家人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拥有,但如果在结婚之后给予的,从而也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可以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里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子女抚养案件怎样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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