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没有结婚证的怎么才能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没有结婚证的怎么才能离婚
如果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要办理离婚,要根据实际原因而定。
1、双方没有领取过结婚证,此时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要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双方同居时间若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再申请离婚。
2、领取过结婚证但是丢失了,双方可以通过补办结婚证后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析产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就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若当事人长期同居生活的事实被认定,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后的析产问题,存在以下情形:
1、无效、可撤销婚姻引起的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1051、1052、1053条规定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与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在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前的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产分割或育有子女抚养问题属于同居关系纠纷。
2、离婚后再共同生活引起的同居关系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不离家,可能是一时冲动离婚后选择再次共同生活但未再办理婚姻登记,也可能一开始便是为了政策而办理的所谓“假离婚”(注意,假离婚只是当事人心中的情感称谓,领了离婚证就是真离婚)。
不管怎样,离婚后再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同于离婚前的婚姻关系,其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亦不完全适用婚姻夫妻共同财产。
3、未婚同居关系
一般是以感情基础为前提,在结婚前或订婚后(或有环节),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他们的同居不涉及他人的婚姻。在此期间引发的纠纷属于同居关系纠纷。
本文讨论的是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者管理所得的财产。同居关系毕竟区别于婚姻关系,同居中的共有财产也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为个人单方继承、赠与的财产或是个人所得、管理的工资收入或一方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形下等均属于个人财产,不在此分割范围内。因此,就以上情形的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无约定,根据当事人长期同居的生活事实,能够认定各自财产份额的按各自占有的份额分割;如同居期间财产已经混同,无法区分份额的情况下,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三、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夫妻间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同居期间所生育子女系属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法律规定在同居期间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纠纷问题,应当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参见附录)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处理。
其具体法条规定以及处理原则如下:《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没有结婚证,可以是从来都没有办理过结婚证,也可能是办理了结婚证之后不小心弄丢了。所以,没有结婚证的怎么才能离婚?对应不同的情况,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前者是解除同居关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后者一般需要补办了结婚证之后,再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离婚。更多离婚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优律师网的专业律师。
夫妻一方失踪怎样判离婚?
一、夫妻一方失踪怎样判离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通过向法院起诉申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关系及申请理由,法院则受理相关工作。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完成判决,并进行财产的处理,即可完成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的相关事项。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在我国的夫妻离婚案件的处理中,夫妻一方失踪的,可加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当事人死亡达到离婚的目的,此时都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夫妻一方失踪怎样判离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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