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必须要双方一起去,也可以不公证。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民政局认可,并以此发给离婚证,离婚双方就完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手续,在获得离婚证的同时,离婚协议也会在双方签字盖章的基础上加盖民政局的印章,此时,这份协议就充分具备了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
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2)自愿离婚的表述;(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5)子女抚养权归属、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