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100×8%=0.8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3.5%=3.1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1.2%=4.8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0.75%=3.75万元合计:0.8+3.15+4.8+3.75=12.5万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100×8%=0.8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3.5%=3.1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1.2%=4.8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0.75%=3.75万元合计:0.8+3.15+4.8+3.75=12.5万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