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保全和强制执行的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诉讼保全在执行中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财产保全的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债权人仍然是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优先受偿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能享有,而法律没有规定财产保全申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
购房合同一般不可以做诉讼保全。仅有购房合同未办房产证的房屋无法确定权属,其存在权属争议、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但已经支付一定房款且与本案有关的购房合同可以申请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