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需要约定保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了一部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但也有由双方约定的部分,发包人应当特别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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