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不处理如何投诉,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立案不处理如何投诉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该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立案后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是什么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2、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如果不处理案件的,控告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向检察院举报,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介入调查。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立案不处理如何投诉,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已经立案的如何撤销,公安机关立案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已经立案的如何撤销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
关于中国对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中国对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拒不救
关于受害人所在地可以立案吗,立案的必备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受害人所在地可以立案吗这要看受害人居住地是否还属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