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样判断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样判断
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以认定恶意转移财产,具体的情形如下: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转移,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是尽快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如果出现出借人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或进行其他减损自己财产的行为时,这时出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即行使撤销权。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债务人故意隐瞒财产,使用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是财产还未被转移出去,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样判断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是不是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
一、工地受伤以人身损害赔偿合理吗
合理的。
在工场工作时受伤的,按人身损害能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受伤的实际情况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是不是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欠钱不还能不能算诈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能不能算诈骗欠钱不还是否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欠钱不还拘留几天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拘留几天?债务人欠钱不还不会被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样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法院判决的离婚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