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算是犯罪行为吗?

犯罪预备算是犯罪行为吗?

2023-04-24来源:网络收集80 人看过

关于犯罪预备算是犯罪行为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预备算是犯罪行为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

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

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如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直接构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罚的严厉处罚。

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至于怎样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就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宽大处理。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算是犯罪行为吗,文章已经给出了非常肯定的解答,目前不管是犯罪预备的状态还是犯罪中止的状态,都是需要按照犯罪情况来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优律师网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一般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那都称之为犯罪预备阶段,但即使在这样的阶段,也是可能构成犯罪中止或者未遂的。这个阶段主要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为进行准备的阶段,那法律中规定犯罪预备的特征都有哪些呢?下文中优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主观上为了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二是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区别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二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这二者的区别,一般犯意表示仅仅是指行为人有犯罪的意图,但此时既没有准备实施犯罪,另外也没有准备犯罪所用的工具。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破产清算欠款纠纷再审程序是什么呢,申请破产清算是什么意思

    (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既可以自己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应当

  • 半年属于拘留还是判刑,拘留半年算是判刑吗

    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是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是逮捕。经过法院判决了,按通常话说就是坐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 持续犯追诉时效起算是怎样的时间?

    关于持续犯追诉时效起算是怎样的时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持续犯追诉时效起算是怎样的时间?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自己喝农药算是寻衅滋事罪吗

      律师解答 自己喝农药不属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涉及破坏社会秩序,如殴打、追逐、拦截他人等,而自己喝农药未对他人或社会秩序造成直接影响。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对个人健康造查看全文

    • 寻衅滋事几次算多次犯罪行为

      律师解答 对于寻衅滋事罪,“多次”行为指的是三次及以上的独立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追逐、拦截、辱骂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此类行为若不及时处理,将会严重破坏社会秩查看全文

    • 并给出怀疑的理由,算不算是诽谤他人?

      律师解答 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查看全文

    • 工伤缝5针算是工伤吗赔偿多少

      律师解答 工作中的受伤缝针情况通常被认定为工伤。无论是缝了五针还是更多,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都属于工伤范畴。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费查看全文

    • 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已满两个月,这算是长期工吗?

      律师解答 签订的工作合同,签订为以一个项目为终止的当然不算是长期合同。判断的理由是:长期合同是以工作的日期时间为界定来签订的合同,即是时间型型的合同书;而此合同是一个以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破产清算欠款纠纷再审程序是什么呢,申请破产清算是什么意思

      (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既可以自己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应当

      2023-04-23 阅读:99
    • 半年属于拘留还是判刑,拘留半年算是判刑吗

      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是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是逮捕。经过法院判决了,按通常话说就是坐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2023-04-23 阅读:85
    • 持续犯追诉时效起算是怎样的时间?

      关于持续犯追诉时效起算是怎样的时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持续犯追诉时效起算是怎样的时间?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

      2023-03-30 阅读:109
    •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关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

      2023-03-30 阅读:87
    • 毕业季学姐送我很多东西算是涉嫌盗窃吗?

      目前应该说你们两个都有嫌疑,多拿的东西是否属于盗窃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确实没有盗窃故意的,不构成盗窃。

      2023-03-29 阅读:116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