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两个三十天,具体的是:
第一个30天:第一个30天是可撤回离婚登记,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就是俗称的“冷静期”;
第二个30天:是前一个30天届满后,在第31-60天期间,双方需要再次本人亲自到场,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了。简称“抉择期”。
3、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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