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逃逸后主动投案,仍然属于肇事逃逸。因为已经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主动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的,交强险会赔偿,其他商业险不一定赔偿,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其他商业险的保险合同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的,则不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其他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