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2.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
法律咨询解答 1.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2.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
法律咨询解答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