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财产约定能适用赠与。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可以看出,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适用赠与的,夫妻双方就财产的约定产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在解决纠纷时,可以依据赠与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延伸】
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以下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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