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有: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申请回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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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行政处罚后刑事责任不能及减轻。因为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较大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
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若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该处罚决定被判定为违法,则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作出该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做出变更。若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