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民事调解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民事调解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1、申请强制执行,超过六个月的法院将终止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到期后,法院将终止执行程序,主要是在法定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不能完成案件执行,暂时结案。
2、一般而言,是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短期无法执行。对于此类案件,一般需要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
3、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但中止执行期间应扣除。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特殊情况,应当报经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4、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15日内执行,不得拒绝;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委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示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民事调解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申请就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同时还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走,只有这样自己的请求才能获得法院受理,如果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也可以及时的提出行政复议。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离婚吗
一、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离婚吗
1、强制执行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被强制执行的夫妻可以离婚。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或者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离婚对于夫妻债务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男方有外债的不影响双方办理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和财产等相关事项协议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债务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则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假离婚逃避债务有哪些处罚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当事人,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让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2、径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可通过审判的方式认定其离婚行为无效。
三、夫妻双方坐牢两个人判决离婚案件怎么办
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达成一致后,即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此种方式较温和,夫妻之间好聚好散。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夫妻确没有过下去的必要时,可以从上述两种方式选择合适自己的即可。
四、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办理结婚登记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对其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二是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于此,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据此,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登记离婚需要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处理表达真实意愿的,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通过诉讼程序进行。
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离婚吗,可以申请离婚。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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