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利息不能预先扣除。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就是通过借款得到约定的本金,出借人在出借时就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无疑是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对于预扣利息的行为,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借款人不给利息可以解除合同吗
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支付约定的利息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欠条丢失怎么处理
一、欠条丢失怎么处理
如果债务人配合,欠条丢失后可以找债务人重新补签欠条。
如果债务人不配合,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通过现金支付支付给借款人的,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
如果借款时有人在场,可以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搜集到相关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公司欠钱怎么处理
公司欠钱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协商是最省时省力的方法,但是前提是对方有还款的自觉,有还款的能力。
(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凭借有效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如果公司欠款的话,可以通过协商、申请支付令、诉讼的流程来主张债权。协商的方式最简洁快捷,支付令最有效,诉讼虽然权威但是需要很长的流程,成本比较大。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欠钱不还失踪了怎么处理
债务人欠钱不还失踪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欠条丢失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金融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2、我国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只有少部分法律规定的例外是实践合同。3、民法典中仅仅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1、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借条不一定有效,主要需要看原本的借条是否有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咨询解答 1、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也是有效的,只要合同是借款人和出借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