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签了离婚协议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2、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在《民法典》实施后由三十天的冷静期,在三十天内是可以撤销的。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 2、一般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时间是在尚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在领取离婚证一年之内如果发现财产分割
法律咨询解答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
法律咨询解答 1、首先,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管辖。其次,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